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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“泛非洲主义”、“泛阿拉伯主义”、“泛拉丁洲主义”等等,只是诉诸文化或者地缘的据,悄悄模糊了血缘族的面目,给民族注了新的义,实际上是一泛民族或者类民族主义。“拉丁洲”是一个民族吗?不是,它只是一个地域。民族主义与地域主义已经混为一谈。孙中山先生把西方民族理论拿过来,照葫芦画瓢,勾勒了汉藏满蒙回的“五族共和”,其实是绘制了一张让后人争议不休的草图,夸张或忽略了辽阔中土上的一些群差别。因此,后来从“五族”到“七族”,至十多族,二十多族,到五十多族……单越拉越了。中国到底有多少民族?构成民族的要件到底有哪些?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得到解答,也让人疑惑。直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,原来在“汉族”名的很多群,以苗族、壮族、侗族、瑶族等名义再次得到区分,带来了民族目录又一次爆炸式的增扩,直到近乎失控时才由政府和学界急刹车。
用英国著名学者吉登斯的话来说,中国那时候还是个传统国家,不是现代国家,“国家监视力”很不发达,因此只有“边陲(frontiers)”而没有“边界(borders)”。可以说,那样一个民族混杂和民族淡化的中国,显示了国家建制现代化之前的混沌放,也残留着一中国式世界主义的文化夕。
划分民族并不是一项中国人所熟悉的工作,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次迟到的补课。历史上的中国,其实是一个民族意识相对淡薄的国家。中国人那时候也谈“族类”,但准确地说,欧洲人以血缘划族,可谓之“族”;中国古人以文化分族,不妨谓之“文族”。两者涵义并不一致。中国人以前只论“夏”与“夷”,都是意义模糊和很有弹的文化概念。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在《中华民国解》里说过:夏可以为夷,夷可以为夏,“专以礼教为标准,而无有亲疏之别”。中国南方的吴、楚、闽、越,以前都是“夷”,后来了华夏文化,就由夷而夏;中国北方有些逐渐半蒙古化或半突厥化的群落,以前也是“夏”,后来疏远了华夏文化,就由夏而夷。不难理解,古代中国虽有文化上的对外歧视,也有国家利益上的对外设防,但不乏民族合的柔传统。魏晋南北朝三百年,五代十国一百多年,夏与夷都在大规模杂。唐代、元代、清代由非汉人执政,也带来了一次次民族大合,所谓“城外是故乡”。“华人”或“中国人”的概念涵由此变得十分丰富。
古代中国也没有什么森严的民族对外垒。汉代的外主调是对北边“和亲”与对南边“怀远”,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兵。唐代安则是当时著名的国际化都市,各胡音番调充盈朝野。明代的郑和率两万人的大船队,直抵东南亚、印度乃至非洲东岸,不过是到送礼品、拉关系,推广华夏文明,不似牙和西班牙的舰队那样到掠杀和敌意昭昭。直到民国建立以后很一段时间,中国也还没有明显的边防,甚至没有严格的护照制度。那时候,朝鲜或越南的革命者,波斯或日本的商人,还有逃避迫害的欧洲犹太人,都可以在这里自由,基本上未受到民族份限制的压力。这与同时代的欧洲大有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