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开封府城的,以后都将大宋的民,无论贫富贵贱,哪怕昔日曾在籍的隶和一些被通缉的罪民,都可以将功折罪,若是战死在城上,战功亦可传承给孙,享受和京东军一样的抚恤和追赏。
开封府的暗民,上大多都背负着籍或罪名,或者是那些被牵连得失去籍的女家人,几乎都是“黑”,他们同样也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洗清罪名,重新人。如今既可以保家卫国,又可以重获新生,对他们而言,几乎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。
他们甚至比那些战士更悍不畏死,因为他们知,哪怕他们战死在这里,岳璃也会帮他们照顾家人。
这是对岳璃,也是对昔日岳元帅的尊敬和信任。换了任何一个其他宋国的将领来此,都不可能有比她更好的威信和说服力。
众志成城,不仅是意志,还有他们用自己血筑成的城墙,生生在金兵的利箭和炮火,守住了这座城。
当金兵的云梯搭在城墙上时,他们用檑木砸去,用“金”泼去,等这些都用完了的时候,他们甚至自己用火燃了自己上的衣衫,扑上去抱住云梯,和上面的金兵一起摔城墙,粉碎骨,甚至尸骨无存。
他们已经不知打退了多少次金兵的攻。
从早到晚,一天又一天,时间已经不复存在,每个人都在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。敌人冲上来了,砍去,推去,若是挡不住的,就抱着一起城,哪怕同归于尽摔死在城,也绝不容他们留在城。
当金兵一退之时,他们就直截了当地倒在地上昏睡过去。而其他的百姓这冲上来,替他们包扎伤,清理尸和伤员,收拾能用的箭矢,修理城破损的地方,将砍杀无数缺的刀换去,换上磨得锋利无比的刀……这些是城中的老弱妇孺力所能及的事,他们也可以帮着一份力,让守城的将士们可以多休息一刻,多喝一,多吃一碗粥,或许就能够多守住一天,就能等到大宋援军的抵达。
抱着这样的信心,他们才能一天又一天地持来。
几乎全城的百姓都投了这场战斗,有人上城墙厮杀作战,有人在城墙准备守城资,还有人饭煮药,随时准备着支援城上的守军。
哪怕如此张疲累,可没有一个人退缩。
他们都很清楚,已到了最后的时刻,以那些金兵的疯狂,一旦城破,那就是满城百姓都为之殉城的结果,金兵屠过的城不止一个,这里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可他们就是不想束手就擒,不想任人宰割。
“老就是死,也要抱着一个金狗一起地狱!”杜奎上血迹斑斑,已经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血,哪些是敌人的血,冻得的结成了块,手脚和脸上的冻疮红的发亮,都比不过他满是血丝的双,“老这次至少杀了上百个金狗,就算死,也值了!”
“呸!我们才不会死!”
霍千钧啐一血来,跟着疼得嘴角都了一,仍是不服气地说:“告诉你们,小爷我从来都是福星,命大着呢!好几次别人都以为我死定了的时候,我偏偏死不了!当初纥石烈志宁想搞死我,结果呢?沉河里喂鱼了!这次的仆忠义更不用说,脑袋都被魏家娘带回去祭天了!”
“大伙儿跟着我,以后吃香的喝辣的,再把开封府的瓦重新修起来,有的是乐在后等着咱哥们儿,就算阎罗王现在来了,小爷我也一枪给他回去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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