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汪鹏的车,停在他市郊小别墅的车库里好多年了。”荀牧说:“准确的讲,是当年汪鹏送给他老婆的买菜车,但自从与他老婆离婚后,就基本再也没开过,好些年没年检了,理也不允许上路。”
“汪鹏的车……”汪海挑眉:“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?”
“监控拍到,凌晨,就是你开着这辆车到现场附近。”荀牧又取一张照片,不轻不重的拍在桌面上,说:“而经过我们现场痕迹检验断定,受害人就在这辆车上。
换句话说,你开着载着受害人汪华尸的老捷达,现在现场附近……啧啧啧,解释解释吧!”
汪海沉默两秒,又冷哼一声:“我有什么好解释的?这照片上的人分明着罩,压看不得什么模样,你们这也能赖到我上来?”
“呵!”方常气笑了:“小伙,我看你怕是不知自个儿的材究竟有多特殊吧?两米一的,余桥能找第二个来?就这还需要脸?”
“……”汪海无话可说,别过去。
证据面前,一切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,是以汪海虽然难缠,面对监控照片却也同样没法抵赖。
咬定驾驶座上的另有其人并无意义,路监控太清了,只要警方愿意,完全可以一步理,去发现他未被遮挡的面的其他特征。
甚至在锁定他的前提,要还原他的行动轨迹,也不是什么难事儿,再发现他轨迹与捷达车行驶轨迹重合,他怎么说也没有用。
何况,南方城市的人普遍不突,余桥又不是什么经济发达的地儿,外地人虽然有但占比不大,两米一一的,十有八九,真是独一份了。
莫说两米一一,据统计,我国净超过一米九七的人数占比仅百万分之一。
以此为前提,单单监控拍到的遮脸照,就已经足够作为证据了。
“怎么,还要选择负隅顽抗么?”方常问:“不论狡辩还是沉默,对你来说都毫无意义,倒不如老实的招了,说不定还能争取到从宽理。”
“你这是诱供!”汪海猛地抬起。
“诱供?”方常失笑:“知的词儿还真不少,可惜完全不理解意思。我这叫诱供?我欺骗你了?我给你设了?我给你超职权范围的非法承诺了?笑话!
行行行,你要怀疑我诱供,举报我去吧,来,我警号就在这儿,记住了,认准这个警号来投诉。”
汪海再次沉默。
见状,荀牧又开了,问:“为什么转移死者尸?”
汪海别过去,拒绝回答。
荀牧接着问:“汪华被劫持、杀害一事,你有没有参与到其中?”
汪海依旧沉默,还是不予回答。
别说,汪海和汪华还真像兄弟,都是死倔认死理的。
对这人,往往不能刚,哪怕他们明明知抗去对自己没有半好,会碰的破血,也并不在乎。